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点击量:981   2004-03-29   【 】   【打印】   【关闭
  

  

  

    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树立行业新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财政新风”主题,以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为核心,以抓基础、抓规范、抓管理为主线,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为民理财、勤俭理财的观念,弘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严谨细致的敬业精神,强化艰苦奋斗、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只争朝夕、谦虚谨慎、勤于学习六种意识,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市财政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明显进步,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目标,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参评单位:

  

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财政局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县(区)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市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三、评议内容: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强化“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意识。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依法治税管费,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

  

(二)转变工作作风,本着为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强化雷厉风行意识,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对部门和基层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马上办,办得好;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建立“定期走访制”,文明办公,依法行政;强化财政监督意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减少行政审批,真诚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努力保持财政经济的平稳运行。

  

(四)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机制,推进机关建设制度化进程,构建市级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严格程序,规范理财、依法理财。

  

(五)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增收节支,力戒奢侈,杜绝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做勤俭理财的模范。

  

(六)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财政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搞好财政业务、外语、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开展珍惜财政事业、珍惜机关形象、珍惜个人前途、珍惜和睦家庭等“四个珍惜”教育,切实加强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评议安排

  

评议时间自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贯穿全年度工作始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6月20日)

  

(一)制定《张家口市财政局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暨动员大会,传达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部署2003年任务。

  

(二)开展学习讨论。以科室(单位)为单位,认真学习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刻认识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科室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中心工作相结合,个人思想情况与承担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既要注重实际效果,也要讲求有效的形式。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写出个人学习心得,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交流。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局行风办。

  

(三)按照张家口市《关于2003年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6月10日前通过《张家口日报》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布热线电话,并由专人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20日—7月底)

  

(一)内容:查思想,看有无思想保守,缺乏朝气,不思进取,被动应付,得过且过的现象;查意识,看是否树立艰苦奋斗、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只争朝夕、谦虚谨慎、勤于学习的意识;查纪律,看有无不守纪律,松弛懈怠,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现象;查团结,看有无存在画地为牢,各自为战,协作意识不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削弱现象;查作风,看有无作风漂浮,敷衍了事,华而不实,做表面文章现象;查工作,看是否达到工作高标准,高水平,服务高质量、高效率;查学习,看学习理论、业务及相关知识的自觉性、主动性是否增强。

  

(二)形式:召开科务会,通过个人自摆、人员互查,沟通交流,形成共识;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访主管及联系密切的单位,召开各种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表),广泛征求意见。

  

(三)目的:通过查摆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局行风办。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8—10月份)

  

(一)按照局抓基础、抓制度、抓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

  

(二)对征求到的和市行评办通过问卷调查反馈回来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分析整理,落实责任,及时答复。

  

(三)对暴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四阶段:评比验收(11—12月份)

  

对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各科室、单位要于11月底前将总结报局行风办,准备接受全市的公开评议。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04年1—3月份)

  

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会议,公布2003年度评议结果,并部署2004年度行风评议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市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雪荣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大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大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志任副组长,局内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行风办)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局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设立举报电话(2033243)和征求意见箱,就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保证渠道畅通。

  

(三)行风评议要与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交流。各科室、单位要及时将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发现的问题报局行风办,以便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共同提高。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行风评议督导组,通过抽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财政系统的行风建设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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