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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简 报
第45期
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6日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从2005年开始,涿鹿、怀安、蔚县三个县被确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县。三个县覆盖农业人口88.8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8.18%,参合农民63.59万人,参合率为71.56%。总体来看,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基金运转安全,制度运行平稳,较好地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受到了广大参合农民的认可和肯定。
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适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式和具体部署,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资金补助及时到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地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为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2006年,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291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276万元,农民缴费636万元。目前,中央补助资金1003万元已全部下达。
三是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各试点县以县为统筹单位,按照农民个人、集体、地方和中央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资金。在基金管理上,各试点县采取卫生部门经办、财政部门审核、专户储存、钱账分离、封闭运行、各负其责的管理办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高效。
四是农民受益逐步提高。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和试点范围的扩大,农民逐渐从中得到实惠,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同时,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对试点工作从陌生到熟悉,参合的愿望逐步提高。截至10月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基金累计支出1192.66万元,补偿72182人次,其中,住院补偿9176人次,补偿费用967.19万元,补偿比例为29.27%;门诊补偿47519人次,补偿费用121.83万元,补偿比例67.94%;其它补偿费用支出103.64万元。补偿1万元以上的有32人,1.5万元以上的有18人。
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民认识有待提高,宣传力度还需加大。从目前情况看,三个试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1.56%,其中,怀安县的参合率仅为63%,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缺乏深入的了解,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存在认识误区和不信任感。合作医疗的参加者和受益者都是农民,但由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很少给农民带来持续长远的实惠,致使许多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观望和等待的态度。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要靠各级干部,特别是乡镇基层干部带头宣传引导,但基层干部也不是十分了解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规定,导致说法不一,宣传力度弱化,增加了农民的疑虑,制约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是人员投入不足,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从三个试点县情况来看,虽然都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但其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且多为从卫生、劳动等部门临时抽调来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待遇均隶属于原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彻底脱钩,致使工作人员缺乏稳定性和工作干劲,与试点工作面临的任务相比,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卫生条件落后,乡村卫生设施亟需改善。全市许多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比较落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非常简陋,缺少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检查设备,医务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农民的就医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三、推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建议
财政资金是合作医疗资金来源主体,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瓶颈,农民收入的增长快慢直接影响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工作进展顺利与否。从这个层面来讲,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夯实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政部门应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民增收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项目,重点予以扶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农村合作医疗的长远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二要落实补助资金,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应努力增加卫生投入,将新增的投入重点用于合作医疗等农村卫生事业,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增加公共卫生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在全面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扩面目标及其他政策性因素的基础上,将合作医疗经费及时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科学计划,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要强化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运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专户定期按计划拨入支出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合作医疗资金收支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合作医疗资金收支平衡机制,保证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补偿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平稳运行。
四要加强资金审核,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一方面,加强对农民个人缴费情况的审核,重点检查相关缴费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情况,发现个人缴费资金不真实、不到位,及时予以纠正。另一方面,加强对财政经费情况的审核,重点检查财政预算指标通知单、预算拨款凭证或下拨经费指标单、合作医疗专用账户对账单,验证财政补助经费是否安排,财政补助经费是否及时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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