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基础理论研究室——张 阳
博士关于“中国税负归宿”的相关问题与全所科研人员进行了学术交流。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确定究竟谁承担了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负担在不同人群中的最终分布。根据实际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本文的研究目的分为三点:第一,按照人们提供的生产要素把他们划分为资本要素所有者和劳动要素所有者,研究资本所得税税负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归宿。这项研究的意义在于,资本要素大部分被高收入的人群持有,劳动要素大部分被低收入的人群持有,因此资本所得税是累进的;然而如果对资本所得征收的税收转嫁给劳动要素,那就说明了税制是不公平的。第二,按照收入水平把人们分成不同组,研究税收负担在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的归宿。这项研究的意义在于,只有确定了税收在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的分布情况,才能确定整个税制以及各个税种的累进或累退程度,为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利的依据。第三,按人们的年龄将他们分成不同组,研究税负在不同年龄人群之间的归宿。这项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确定税制改革对不同年龄人群福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确定一项税收政策的长期影响。
二、研究内容和过程
应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和动态分析方法针对上述三个研究目的分别建立三类税负归宿的理论研究模型。针对第一个研究目的“资本所得税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归宿”问题,建立税负归宿两部门一般均衡模型;针对第二个研究目的“税收负担在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的归宿”问题,建立税负归宿多部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针对第三个研究目的“税收负担在不同年龄人群之间的归宿”问题,建立税负归宿动态理论模型。在“实证分析”部分,分别运用“理论研究”中的三类税负归宿理论模型,根据我国的现实数据,对我国的税负归宿进行实证分析。
三、主要结论
1、部分资本所得税税负转嫁给劳动要素承担。资本要素只承担了资本所得税税负总额的86%左右,其余14%左右转嫁给劳动要素承担。
2、我国整个税制是累退的,所得税和流转税都是累退的,流转税比所得税累退程度强。2005年我国7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镇最低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依次为:1,1.56,2.14,2.93,4.02,5.49,9.18;他们承担的总税负与城镇最低收入居民承担的总税负的比值依次为:1,1.26,1.53,1.90,2.32,2.84,4.25;他们的流转税税负与城镇最低收入居民流转税税负的比值依次为:1,1.17,1.46,1.83,2.19,2.65,3.23;他们的所得税税负与城镇最低收入居民所得税税负的比值依次为:1,1.26,1.55,1.94,2.41,2.98,4.59。
3、确定了税制改革对不同年龄人群福利的影响。如果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并取代营业税,那么税收负担主要由老年人承担;如果我国用个人所得税加社会保障税为主体税种的直接税取代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间接税,那么税收负担主要由年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