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多措并举,强化财政统发工资管理,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实现了安全、高效、准确、及时。
一是扩大了统发工资范围,规范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保证了市直单位工资发放的安全发放。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过去由单位自行发放工资的14户预算单位纳入统发工资管理范围,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达到206户,月统发人数增加到近2万人,统发工资总额达到4517万元。支付中心对新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14户预算单位全部安装了财政统发工资管理系统,并逐一对单位工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保证了统发工资扩面的顺利实施。
二是规范了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程序,工资审核更加科学高效。统发工资审核由以往的业务处室初审、支付中心复审的模式,转变为现在的“三步走”,即先由业务处室和编审中心双审核,之后再由支付中心进行工资审核、数据录入,最后向工资代发银行提供准确无误的工资数据。实现了业务处室、编审中心、支付中心工资管理工作的协调联动,保证了各处室工资数据的统一和新增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提高了工资数据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三是强力推进财政工资管理系统的使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针对近40个单位多年来不安装工资系统、由财政代为修改工资信息的难题,支付中心及时研究对策,多次召集单位座谈研究,帮助单位协调解决工资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设备调剂、上门安装、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等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工资系统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工作,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通过工资系统上报工资信息,彻底解决了工资系统使用不平衡、效率低下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服务理念贯穿到统发工资工作之中。为了更好地服务单位,支付中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变“迎进来”为“走出去”,对市直40多个单位开展了上门服务。深入到预算单位了解情况,掌握预算单位在财政统发工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定期与工资代发银行沟通情况,对代发银行进行考评,督促工资代发银行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财政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