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荣获第五届河北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点击量:277   2009-12-24   【 】   【打印】   【关闭
        12月3日,省委省政府在河北会堂隆重集会,表彰荣获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我局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在全省财政系统获得这一荣誉的设区市财政局仅两家,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努力工作得来的,希望全局干部职工珍惜这一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良好的精神面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局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统领,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一是充分履行职能,服从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2002年以来,我市全部财政收支任务连续高水平完成,财政收支分别以每年27.68%和18.83%的速度递增。近两年来尤其抓好支持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我市财政融资共42亿元,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达到15亿元,成为我市财政历史上支持经济发展投入最多,融资力度最大时期。

    二是落实惠农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08年,全市完成农林水支出10.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全市筹集拨付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22.4亿元,提高了养老金和基本生活费标准政策;全市筹集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11亿元,确保了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和廉租住房建设。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机关品牌形象。从2003年开始,我局一直保持着全市民主评议总分第一或免评的荣誉称号,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口碑。2005年被省总工会授予“河北省五一奖状”;2006年,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党建“新风奖”;2007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城市建设“特殊贡献奖”,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先进单位、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机关”等荣誉称号。





人事教育处

   
 
张家口财政局 © 版权所有
翼ICP备08009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