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制度体系 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

点击量:451   2009-11-30   【 】   【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突出重点、注重预防、狠抓规范”的工作思路,始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强化宣传培训为抓手,加大从源头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监管力度,着力构建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体系,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优化了采购环境,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截止10月底,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12.5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6.38%,较上年同期增长44.52%,节约资金4.5亿元。

  一、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构建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止和制约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相互制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财政内部运行规程》,对市本级财政内部7个职能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主要解决了财政内部职能处室职责不清、程序不明等问题,做到了“正人先正己”,为实现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当事人活动规则》,要求采购人一次性告知采购金额、完成时间及资金来源等。《规则》规定了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投标中如何具体操作,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主要解决责任和效率两个问题。三是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规定》,建立了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和采购项目实施专家验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和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建立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实现了由单纯业务监督向业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方式的转变。五是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从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对加强部门分散采购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着力转变了分散采购就是随意采购的理念,解决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机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六是对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实施办法、执行程序等做了补充完善。主要体现在将公开招标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结合使用,在具体操作规程上规定了由采购人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不少于三家实行“二次竞价”办法,既提高了采购效率,又堵塞了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发生。七是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张家口市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能进能出”的采购代理机制,增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危机感,不断提高其诚信意识和综合素质。同时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

  二、创新政府采购机制,确保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落到实处

  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新机制,有效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上“不缺位”和执行上“不越位”。一是完善县区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途径和实现方式。大力推进县区“管采分离”,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市县联动采购、一般项目由代理机构操作”的县区采购模式。主要包括协议供货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定点采购。解决了县、区的规范采购问题,确保了政府采购“三公”原则落到实处。二是创建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安全运行机制。为了保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安全运行,我们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由商业银行转开到市级财政支付中心统一开设的账户;履约保证金由政府采购中心划转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经审核批准后由国库办理退付手续。为采购资金的安全运行加了一道安全门。三是对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综合考评。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印发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考评办法》规定,从2005年开始,连续四年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对市政府采购中心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廉政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提出了完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的建议,为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方位引入社会监督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一是发挥政府采购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邀请政府采购监督员参加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和专项检查,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政府采购工作。切实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了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二是规范监督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在招标的监督上,财政部门侧重负责采购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备案审查、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由纪检监察、政府采购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负责,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建立专家库制度,确保评标的公正性。1、是在专家库的建立上突出广泛性,规范性,使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各相关领域的人才进入专家库。2、是在专家的聘用上实行准入制度,制定准入专家的标准和条件,提高评标质量。3、是在评审专家的确定上突出保密性和公正性,做到随即随机抽取。四是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在全省率先构建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价,促使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按照全年工作安排,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对3个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四、狠抓培训,增强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

  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建设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一是把市委党校作为阵地,以“领导干部如何理财”为题,对县处级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了培训。二是举办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扶持功能、规范标书制作和合同文本。三是赴怀安、蔚县、市地税系统和市级教育卫生系统对县(区)监管人员和市直财务负责人就政府采购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进行了培训,参加人数超过600人。通过培训,增强了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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